《北宋大法官》[北宋大法官] - 第十一章 擒賊先擒王

許遵立刻將張斐叫入屋內,又將劉肇介紹於他。
「小民張三見過劉舍人。」
張斐趕緊拱手一禮。
「無須多禮!」
劉肇擺擺手,旋即問道:「聽聞你要幫那阿雲翻案?」
「是的。」張斐點點頭。
劉肇道:「不知你打算如何幫阿雲翻案?」
張斐顯得有些遲疑,瞟了眼許遵。
劉肇問道:「不能說麽?」
張斐道:「還請劉舍人見諒,因為在小民看來,打官司就是一場博弈,如果小民提前暴露自己的證人和證據,可能會令小民失敗。」
「官司?博弈?」
劉肇笑嗬嗬道:「你這說法倒是新奇,好吧,我就不多問了。」
他生性淡泊,此番前來,也只為通知好友一聲,不為其它,對於政治斗爭,更是毫無興趣。又與許遵聊得好一會兒,便起身告辭了。
他走之後,許遵又將張斐叫進屋來,面色凝重地向其問道:「你真有必勝的把握?」
張斐先是點了下頭,旋即問道:「恩公,此案是不是還涉及到其它事情。」
許遵道:「這你就不用管了。」
張斐卻道:「如果我不清楚整件事的來龍去脈,自也不知其中利害關係,在堂上我可能說錯話的,這也很關鍵。」
許遵覺得張斐說得也不無道理,而且這本也是公開之事,只不過他認為張三沒有必要知曉,倒也沒有隱瞞,將其中緣由告知張斐。
如史書上記載的差不多。
最開始宋神宗將此案交予翰林院審議,還是局限於法制。
司馬光和王安石爭得也是法制。
只不過他們都是基於禮法去探討法制的。
司馬光為什麽讚成大理寺、刑部的審議,就是因為他認為,雖然在法律上,阿雲與韋阿大算不得夫妻,但是就民間禮法而言,他們兩個就是夫妻。
不通曉律法的阿雲,在行兇之前,肯定也是認為韋阿大已經是她丈夫。
夫為妻綱,阿雲這般行兇,是充滿惡意的,故不能減罪。
王安石與許遵的看法是一樣,他認為阿雲不是充滿惡意的,而是逼於無奈,是值得寬恕的。
這宋朝大臣們,個個都是天才,由於他們都去過各地當知縣、知州,導致他們都是超一流的法制專家。
他們開始用各種律法條例來捍衛自己的判斷。
然而,朝中大臣對此此案也是看法不一,不少官員紛紛站隊。
這人一多,性質就變了。
由於王安石也是剛剛回京不久,他是迫切的要變法,那麽就需要招兵買馬,他也看到此案對於他而言,真是一個絕佳的機會,他立刻將此案政治化。
一個標誌性的事件,就是將許遵調回來掌管大理寺。
這絕對是屬於政治事件。
當然,許遵並沒有將此案政治化的緣由,告知張斐,他只是說明朝中各官員對於此案的專業看法。
但是張斐心裏是一清二楚,他沉吟少許,問道:「到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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