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夜螢火》[長夜螢火] - 第011章 嫌疑人露頭了(2)

火上來了,想要熊珍艷乖乖就範,哪知道幾年不見的小妮子嘴皮子越發尖利,不僅不怕,反而各種言語羞辱,以至於馬滿傑在與其對峙的過程中因為怒火中燒,錯手將其殺死。
馬滿傑所提供的第一案犯現場與梁志潔通過地圖分析後的結果相同,在警方帶着馬滿傑指認案發現場的時候,他們在現場發現了死者用來綁頭髮的橡皮筋以及死者在與馬滿傑發生糾纏時留下的部分足印,足印旁邊就是馬滿傑所開的那輛的士的車轍印。
除此外,他們還在現場發現了馬滿傑所說的拖行屍體時留下的痕迹,可他告訴警方,他並沒有將屍體丟到涵洞下,而是很隨意地將她拖到了不太會引起過路人注意的荒草叢裡,他說他沒想過逃,他在裏面住過,知道警方的厲害,知道無論他怎麼埋屍,怎麼掩蓋自己的罪行,終有一天還會被抓到。
他之所以沒有去自首,是因為他知道殺人償命,知道自己這回進去就出不來了,他想趁着還沒被抓到的時候把從前想做的事情給做了,想吃的吃了,想喝的喝了,就算最後被槍斃了,也不枉他來這世上走一回。
他沒有在死者身上取皮,更不會用人皮製作什麼人皮燈籠,至於吳遠強這個名字,他更是聽都沒聽過。
梁志潔認為馬滿傑沒有必要說謊,他已經承認了殺人藏屍的罪行,沒必要向警方隱瞞後者。另外,馬滿傑與收到人皮燈籠的吳遠強沒有任何交際,不至於在案發後跑到工地上,給一個素不相識的人送裝有人皮燈籠的快遞,且根據吳遠強的描述,他曾在案發當晚透過簡易工房的窗戶看到一個鬼臉人,這說明那個人是在有意的向吳遠強挑釁,兩者之間必有聯繫。
殺死熊珍艷的兇手找到了,但從熊珍艷身上取皮的那個人沒找到,這案子看似峰迴路轉,卻一下子轉進了死胡同里。
結案吧,剝皮的沒找到,沒法兒給死者家屬交代。不結案,又不知道該去哪裡找這個人。
甭管是第一案發現場,還是第二案發現場,他們都找過了,那個人很精明,且具有較強的反偵察能力,他幾乎抹掉了一切與他有關的東西,只剩下一絲若有若無的感覺。
在馬滿傑被抓捕的那天晚上,他做了一個夢,夢見一雙眼睛,在漆黑一片的夜裡盯着他。他朝着那雙眼睛走過去,卻聽見了刺啦刺啦的聲音。他猛地睜開眼,看向頭頂上黑漆漆的天花板,突然有一種非常強烈的感覺,他認為夢裡的那雙眼睛是真實存在的,是從公交站開始就跟着他的。他努力回想,隱約間似乎看到一個帶着黑色頭盔的人,他想要看清楚那個人的臉,卻怎麼都看不清楚。
頭,越來越痛,一股兒甜腥味兒自他的喉管里躥上來,他想要求救,奈何喉嚨像是被人扼住了一般。
梁志潔是被一陣急促的電話聲吵醒的,打電話的是值班民警,他告訴梁志潔,馬滿傑在看守所出事了,疾症,現在正在江城市第一人民醫院搶救,他問梁志潔需不需要通知馬滿傑在外打工的父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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