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道之正義之劍》[官道之正義之劍] - 第27章 偶遇不如巧遇(2)

抽了幾口煙,劉同勝誇獎了這煙的味道,並說:「你們要找茅草坯房,上元村多得是,我媽家就行。」
今天是周六,家住鄉里的劉同勝到上元村看望母親,正好遇到米常勝,被他拉到家裡喝酒。
一個小時六十到八十的租費,這對於貧窮的村民們來說,簡直就是一筆飛來橫財。
而且,耿運昭他們是長期租用,還一天一結租金。
按六十算,一個月用二十天,一天三個小時,也是abc 多元。
這可比種地強太多。
出於私心,劉同勝第一個推薦他媽家房子,也是情理之中。
米常勝坐過來發聲,「同勝,你這麼干可不行,村民們肯定不願意。這樣吧,一會吃完飯,我帶着他們找,挨戶走一走,看中哪家就選哪家。」
「這樣最好。」耿運昭還要開車,以水代酒,敬了米常勝一杯。
「隨便吧。」劉同勝也不爭辯,自顧自斟又自飲起來。
看這架勢,林宗明這一趟沒白來,基本上敲定耿運昭拜託的事情。
顯然,耿運昭對於這頓農家飯並不感冒,筷子象徵性的夾了幾粒花生米。
至於後來添上的炒雞蛋、拌豬耳朵等幾樣熟食,他一口不動。
陸瀟瀟也和他差不多,林宗明甚至都注意到,陸瀟瀟在桌子底下,用餐巾紙來回擦拭筷子的動作。
眉宇間還充滿極度厭惡之色。
唉!
林宗明深刻感受到,自己已然和上下鋪的兄弟拉開距離,他們不屬於同一類人了。
在如今飛速發展的網絡時代,成就一批暴富的普通人,真不知道是好還是壞。
由於有外人在場,席間的話題主要集中在段子拍攝上面。
提起這事,耿運昭來了精神,手舞足蹈講解他們團隊的超前思路,把米常勝和劉同勝聽得大眼瞪小眼,彷彿聽天書一般。
林宗明見狀,適時引開話題。
說吃的差不多了,該去村裡選拍攝地。
米常勝嘴裏裹着香煙,拍了拍林宗明的肩膀,「小林,我陪他們去村裡,你在這好好和同勝喝兩杯。沒人陪着他,這小子能把這桶酒都喝了。」
他們喝的是五十多度的小燒,是米常勝從釀酒小作坊買來的。
別看土方法,可都是純糧食釀造,味道醇正,不上頭,對身體傷害也小。
米常勝好不容易弄了十斤,要不是劉同勝,一般人還不捨得拿出來呢。
沒辦法,林宗明和耿運昭兵分兩路,一路選房子,一路負責陪酒。
上次在市裡陪舅舅,林宗明就知道自己能喝酒,半斤進肚,啥事沒有。
劉同勝卻不行了。
林宗明來之前就一直在喝,這會兒舌頭硬成了鞋墊子,說話更加隨便。
「劉所,您別喝了,咱們喝點礦泉水吧。」林宗明好意勸解。
「不。」劉同勝使勁揚了揚手,「給我滿上,今個就是田志斌在場都不好使,我要喝盡興。」
林宗明急忙阻攔,好意提醒他,「劉所,您可別亂說,這要是讓田鄉長知道了,對您不好。」
誰知,劉同勝竟然古怪的咧嘴冷笑,「我怕他?他應該怕我才對!別以為我不知道,他那點小把戲瞞不過我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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