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門養子重生日常》[豪門養子重生日常] - 第16章 第 16 章

晨光熹微裏,陳文港順道去看了他小時候和父母生活的房子。
就在和盧家隔三道門的地方。
老城區的民居保留着小漁村原汁原味的古樸,低矮的屋宅鱗次櫛比,積木玩具一樣擠擠挨挨地摞著。外牆塗刷成白色,房頂刷成藍色,在無數次颱風和暴雨沖刷後染滿斑駁。
他停在自己家門外,只能隔着牆看看,這裏已經被租出去,裏面住的是其他人家。
突然大門敞開,有個母親帶小孩走出來,肩膀上扛着吉他,大概要去興趣班。
母子倆並不認識他,一邊說著老師今天要教什麽,一邊與他擦肩而過。
趁著開門的瞬間,陳文港往院子裏瞥了一眼,院中場景一閃而過。
他童年時期生活的痕跡大概都已不在了。
大伯家住在春桃街,離江潮街只有兩個街區的距離。
陳文港在小攤小販的叫賣聲中步行前往。
大伯陳增一家對陳文港都很熱情,平時摳門的大伯母特地買了只雞回來燉。
陳增拉着侄子倒酒:「平時也不常來,今天一定陪大伯喝兩杯。」
陳文港笑着拒絕,推說酒量真的不太行。主要是陳增嗜酒,一喝起來就打不住。
「你也不想想,人家文港在鄭家是什麽樣的生活水準。」大伯母嗔怪丈夫,「平時要喝也肯定喝高級洋酒,什麽拉菲啦,香檳啦……誰陪你喝那燒刀子?」
大伯母多少有些市儈,她說話中不中聽,陳文港都一耳進一耳出,並不放在心上。
何況他今天的目的堪稱來者不善,她待會兒說不定還後悔燉了雞。
情況主要是這樣——
陳文港父親去世時,鄭秉義給了豐厚的撫恤金,並家中的房子和他生前一些積蓄,都應由獨子陳文港繼承。但因為陳文港年紀小,於是由律師見證,成年前將財產交由大伯代持。
代持協議約定是成年後歸還,但直到陳文港十八歲,始終沒人提過這件事。
大伯一家日子並不豐裕,他在鄭家過得衣豐食足,多少難張這個嘴。
為了顧念親情,陳文港甚至想過揣著明白裝糊塗就這樣算了。
他的母親據說是在兒童之家長大的,只給他留下一些溫暖但已十分稀薄的記憶,但並無一個娘家親戚。自記事起,他們能走動的親戚只有父親這邊的。誰能比親手足還親?
陳文港不是不知道大伯兩口子都是算計的人。但人始終是群居動物,不是完全獨立的孤島。就算淺薄了點的親情也還是親情,也多少有點溫度。
總覺得,鬧得老死不相往來了,就真的一個親人也沒有了。
但後來有天,大伯突然主動把撫恤金轉給陳文港,說給他攢得差不多了,讓他不要亂花。
大伯自然不是那麽大方的人,就算是,大伯母那關也很難過得去。
陳文港試探了幾回才知道,原來鄭秉義派人去找陳增「談了談」。
那一筆錢對鄭秉義來說不算什麽,但他的權威不容挑戰,他給的撫恤金,不是你的你就不能用。這就是大人物和小人物的距離,只一句話,大伯一分都沒敢差陳文港的。
只不過鄭秉義幫陳文港要回來的也就那部分撫恤金。
他父親留下的房子和積蓄,在鄭老爺眼裏是蚊子肉不值一提,怎麽分配都是陳文港自己的事了,他想補貼親戚也好,拿回來也罷,都隨意。
於是至今仍握在大伯手裏。
裏面住的租客是大伯和大伯母找來的,租金直接打到他們夫妻賬上。
因此吃午飯的時候,陳文港主動提起這回事:「等租期滿了,我想把爸爸的房子收回來。」
此前話題剛剛進行到給爺爺奶奶遷墳。陳文港答應承擔一部分,但他想要他父親的東西。
大伯母愣了愣:「那房子都多老了,能租出去不錯了,收回來干什麽?」
「重新刷一下就好。等我回來了,以後怎麽也算個落腳的地方。」
「你還要去住?!」她大吃一驚,「你在鄭家好好的,有福不享,怎麽非想着要回來?」
「怎麽就不能回來了?」大伯瞪妻子一眼,「這裏就不是文港的家了?」
大伯母一扭身去了廚房,說去看湯,甩了個不明顯的臉子。
陳增沖她後背撇嘴,抿一口酒,轉過來:「你跟大伯仔細說說,以後是什麽打算。」
「義父養我到十八歲上大學,原本就已經仁至義盡了,我現在還在鄭家多賴了兩年。」陳文港說,「最遲到明年大學畢業,能自力更生了,還不走就真的說不過去了。」
「我知道你是個要強的孩子,有靠自己的想法是好的。」大伯說,「但大伯也要勸你三思而後行。等真的走出社會,你就會知道自己這些想法是很天真的,再想回頭就沒那麽容易了。你在鄭家生活,你知道這是多少人摸都摸不到的起點嗎?不說你,就說你伯伯我,辛苦幹了半輩子才混個普通經理。就今年過年的時候,一起喝酒,老闆聽說我侄子跟船王有關係,馬上那就是另一張臉,連成立分公司都求着我當法人……」
堂妹陳香鈴看父親喝高了,口無遮攔,轉頭覷著堂哥的臉色。
他這麽狐假虎威,陳文港倒沒不高興,只是問:「您同意了?」
大伯母端著湯走過來:「幹嘛不同意?文港,你看看,世道就是這麽現實,你背後有人跟沒人就是不一樣的。你不知道,你大伯他們老闆現在多器重他。」
陳文港裝聽不懂:「這種事還是最好別答應。」
但大伯也沒聽進去,一心沉浸在自己即將升官發財的春風得意裏。
准確地說,他已經升了職,加了薪,老闆對他空前友善,稱兄道弟的,打高爾夫、洗腳、唱歌都不忘叫他一起,許諾只要公司高層有了空位,很快會再把他提拔上去。
公司裏其他同事見了他,都是滿口玩笑「陳總」「陳總」地喊。
陳增喝得紅光滿面,這個「總」變得名副其實的日子彷彿就在明天,他一伸手就能摸到。
又回到房子的歸屬問題上,大伯母還想辯駁,被大伯制止:「那是文港爸爸的房子,給他,應該的。」到底老城區的房子也不值幾個錢,他不至於霸佔侄子的。
她瞪丈夫一眼,故作為難:「那不巧了。租客上個月剛剛續簽了合同。他們拖家帶口的,在那裏住得慣,不願搬來搬去的,這回一口氣簽了五年呢。你看,這孩子也沒早說……」
陳香鈴突然抬起頭:「媽,你記錯了。那家人提出想續五年的租期,但你們說想漲價,還沒談攏,新合同不是還沒簽嗎?那就是正好快到期了。」
大伯母一拍桌子吼女兒:「你知道個屁!大人說話,有你插嘴的份?」
大伯打圓場:「吃飯呢你吵什麽?既然合同沒簽,就讓人家騰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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