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之嫁高門成對照組》[七零之嫁高門成對照組] - 1 第 1 章 穿書(2)

易思月愛慕虛榮,心思不正,李同誌不喜歡她才正常,你替她說啥話?」
「對啊,雖都是一個地方出來的,但那方同誌可比她強多了,不僅高中畢業,人長得漂亮,還厲害,就算是個農村戶口,也給自己找了個工作,多好的人,你有啥不滿的。」
白翠被這群人推推搡搡,居然擠出了大院,她氣得吐血,連句話都說不出來,心中暗罵,這群勢利眼,早晚給他們好看。
楊春望着白翠遠去的背影,呸了兩聲,毫不猶豫的回了家。
易思月久違的睡了個安穩覺,醒來後望着房間上的偉人畫像,大紅的開水瓶,以及刻着為人民服務的搪瓷罐子,還是不敢相信,自己真的穿書了,穿到了一本年代文成了女主嫁高門後的對照組。
前世,易思月直到十八歲,都是家中的寶貝,從沒吃過苦,受過罪,可十八歲後,父母因為一場車禍去世,因為是疲勞駕駛,所以責任全在她家,不僅沒得到賠償,還倒欠受害者上千萬。
從此後,她的天塌了,為了還債,易思月賣了房子,賣了車,上大學時,除了上課,其餘時間她不是打工,就是在打工的路上,畢業後,她連上三個班,終於在五年後,將家裏的債務還清,她一高興,連熬三天三夜的心臟受不住,就猝死了。
猝死後,她以為自己這輩子就完了,說實話,她並不覺傷心,反倒鬆了口氣,辛苦了一輩子,終於可以活回自己了。
誰知她死是死了,但卻又活了,還穿成一本團寵小說中的對照組。
書中,女主方珍珍是她家鄰居,因為救下一個大人物,所以她爹當上大隊長,她娘成了公社的婦聯,她又是家中三代唯一女孩,從出生起,就備受寵愛,頓頓白米飯,餐餐吃雞蛋長大。
而原身呢,也因為父親救人導致瘸了腿,母親受到刺激,早產生下弟弟,從此幹不了重活,一家子一年都吃不上一次肉,平時出門連件像樣的衣服都沒有。
長大後,女主又靠着救命之恩進了公交公司,通過那人介紹認識了身為幹部的男主,於是順利嫁入高門,婆婆看她不戀權勢,百般疼愛。
公公見她學歷高,會讀書,很是看重,老公喜歡她的活潑大方,對她千依百順,小姑子更是成天宣傳她多好,兩人都處成了親姐妹,日子過得幸福又順遂。
而跟她同名同姓的原身,也因為一場意外,嫁給了已成為植物人的男主哥哥。
誰知嫁過去後,小姑子覺得她愛慕虛榮,為了錢連個植物人都肯嫁,成天和她戰鬥,婆婆覺得她家庭不好,見天防着她,連買根針都得看臉色,公公更是從來都不拿正眼瞧她,一家子,個個都厭惡易思月,她徹底活成了女主的對照組。
因為這鮮明的區別對待,她徹底黑化,仗着男主哥哥的存在,瘋狂折騰男主一家,作天作地,弄得男主一家苦不堪言,終於,在躺了三年都沒醒過來的男主哥哥徹底去世後,她被掃地出門,潦倒死在街頭。
她死後,女主不計前嫌,親歷親為照顧她的父母弟弟,獲得了顧家全家的喜愛,還成為了市裏的先進模範,眾人榜樣,有錢有人,過得不知多好。
易思月:「……原身真是倒霉她媽給倒霉開門,倒霉到家了。」活着的時候不幸福,死了還得成為人對照組,難怪她接手這具身體時,沒感覺到任何留戀。
不過,「……有錢又閑,男人昏迷,沒有孩子?」為什麽還要在乎其它的?
活了二十多年,三分之一人生都在打工的易思月初初穿來時,是真不可置信,連續一個星期都在恍恍惚惚,直到今天,她才確認,自己確確實實穿書,嫁給了男主的植物人大哥,成為女主的對照組。
什麽對照組不對照組的,她不在乎,只要男主的哥哥顧南活着,她就能一直鹹魚下去,這對於辛辛苦苦才能活着的易思月來說,委實輕鬆,望着躺在床上,臉色蒼白,毫無生氣的顧南,她暗暗想到,所以現在得想盡辦法來延長他壽命了。
「易思月,易思月。」砰砰砰,一陣激烈的敲門聲打斷了易思月,「你是不是偷了冰箱中的巧克力和牛奶,易思月,你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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