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個律師打官司》[請個律師打官司] - 第十二章補充偵查

臨海縣看守所。
「你以前對你所犯的罪行都是供認不諱的,這一次為什麽又說人不是你殺的呢?」李誌國問。
「李大隊,人確實不是我殺的,以上供述都是你們逼的。」林誌說。
「笑話!人命關天的事我們能逼你?難道刀柄上的指紋是我們抓着你的手按上去的?夫妻打架失手,這本不是重罪。你要是抵抗到底,那可就不好說了。」趙鵬旁敲側擊道。
「你們在我老婆身上發現的那把刀是我常用的,上面留有我的指紋是正常現象啊。兇手完全可以把我那把刀拿去殺了我老婆,然後栽贓給我。那怎麽能證明我老婆是我殺的呢?」林誌辯解道。
「看來你是不見兔子不撒鷹,不到黃河不死心吶。按規定這件東西在開庭前是不能給你看的。為了開導開導你,就提前給你看了吧。」趙鵬拿出來一份血跡鑒定報告給林誌遞了過去。
這是一份人體DNA檢測報告,報告顯示在死者的身體上發現了不是死者的血液樣本一份。經檢測,在這份血液樣本的DNA中檢出了林誌的DNA分型。按照這個檢測結果,基本能夠斷定在死者的身上留下林誌的血跡。
「這可是鐵證如山吧,這個報告你也許看不懂,我給你解釋一下。在死者的身上留有一塊不是死者的血跡,而是你的血跡,你怎麽解釋呢?你不要懷疑我說話的真實性,因為你的律師也會讓你解釋這個問題的。」李誌國用右手的中指關節敲了敲桌子。
「這就太簡單了,李大隊,我每天用這把刀剁肉砍骨頭,一不注意就把我自己的手指劃破了,流點血在上面,兇手用這把刀殺了我老婆,刀刃接觸我老婆身體的部分,留下了我的血跡,這不是正常現象嗎?這正是兇手栽贓陷害要達到的效果啊。」林誌急出了一腦門的汗。
「哎呀,兄弟,我真的佩服你的想像力呀!我們在你所說的刀刃與肉體接觸的地方倒是沒有檢出你的DNA。而是在你老婆身上的其他位置!而且這是一個滴落血點!」李誌國不屑的說。
「什麽?李大隊,你說什麽?這,這不可能啊。你,你讓我好好想一想。我的血怎麽到了我老婆的身上呢?是不是因為我……我也很長時間沒和我老婆那啥了!那是,那是因為……

猜你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