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個律師打官司》[請個律師打官司] - 第二十四章遺願(2)

,趕忙拽住山口的衣袖:「大佐先生,能不能多寬限幾日?讓我們好好想一想。」
「沒有必要了,今天晚上就看小桃紅女士的本事了。能不能說服李先生就是你的事了。殺伐果斷,向來是我山口的性格。再見了,小桃紅女士。」山口向她抱了抱拳,揚長而去。
一夜無眠。
「我的冤家,咱實在不行到日本去教教書總可以吧,你不為你自己考慮,也該為我考慮考慮吧。」小桃紅的眼淚都已經哭幹了,她沙啞著聲音說。
「桃紅,我理解你,我也深愛着你。我也想歲月靜好,和你長相廝守。但是你想過沒有?我的血管裏流的是咱中國人的血。我們絕不能幹投敵賣國的漢奸勾當。那是要遭千古罵名的!憑著中國四萬萬同胞的堅定意誌,抗戰勝利是遲早的事。如果我們做了漢奸,中國勝利以後能放過我們嗎?我也知道,你對我的愛,我再也無法報答。我只能來世變牛變馬報答你了!」李常勝撫摸著小桃紅的秀髮。小桃紅緊緊的擁抱着他,她是多麽的希望時光靜止,永遠這樣。
「你這不是要了我的命嗎?你走了,我也不想活了。讓我們一起到黃泉路上相聚吧。如果這個世界上沒有你,我活着還有什麽意思呢?到這裏之前,我已經帶了一小瓶鶴頂紅。在你被拉上絞刑架的時候,我就會喝下它。我既然無法勸你活在這個世界上,我們就同時離開這個世界吧。」她輕輕的把自己的唇貼到了李的臉上。
「什麽?你說什麽?」李常勝吃了一驚,猛的爬了起來:「剛才有一個有良心的看守,已經悄悄的告訴我了。郭縣長已經湊齊贖金,你和那兩個年幼士兵可以被贖回的。你,你難道瘋了嗎?」
「我的冤家,我的傻瓜呀。我還有臉回去嗎?你都死啦,我回去干什麽?我那叫生不如死啊。不行,我先走一步,在黃泉路上等你。」說完,她坐起來,猛地從懷中掏出了一個小瓶……
李常勝猛的撲了上去,奪下了她手中的小瓶,猛的摔到地上,小瓶立即被他摔的粉碎:「看到那兩個和我一起被俘的孩子了嗎?還有那些在戰場上被打殘的士兵,可都是我的弟兄啊。你出去把他們召集起來。如果他們願意自己去謀求出路的就讓他們走。那些無路可走的就交給你了。另外我再也不能為父母盡孝了,你回去以後能照顧到他們的地方,就照顧照顧吧。你把這些事辦好,我也就放心的走了。」
小桃紅含着眼淚,重重的點了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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