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教資:學生指導與班級管理》[小學教資:學生指導與班級管理] - 小學教資:學生指導與班級管理第5章 思維在線免費閱讀

1. 思維是人腦對客觀事物間接的、概括的反映。

2. 思維的特性:

間接性——強調藉助中介物認識事物。

概括性——強調人們經過長期的實踐經驗總結出的規律。

思維的概括性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

(1)思維反映的是同一類事物共同的、本質的屬性。

(2)思維還可以反映事物的內部聯繫和規律。

3. 思維的過程:分析、綜合、比較、分類、抽象、概括、系統化與具體化

4.思維的形式

【概念】人腦反映事物本質屬性的思維形式。(兒童在學校教學條件下,主要通過概念形成和概念同化兩種方式獲得概念。)

【判斷】用概念去肯定或者否定事物具有某種屬性的思維形式。

【推理】用已知判斷推出新的判斷的形式。包括歸納推理和演繹推理。(反映的是判斷與判斷的關係)

歸納推理:從特殊事物推出一般原理的推理。

演繹推理:從一般原理到特殊事物的推理。

4. 思維的分類

(1)根據思維的憑藉物(思維的內容):直觀動作思維、具體形象思維、抽象邏輯思維

a.直觀動作思維:指在思維過程中藉助於具體、實際動作而進行的思維。如運動員、技術工人等。

舉例:在幼兒園時期做數學題5+3=8的時候,是在掰手指在進行算術,這就體現了是以具體的、實際動作作為支柱而進行的思維。

b.具體形象思維是指在思維過程中藉助於表象而進行的思維,表象是這類思維的支柱。如畫家等。

舉例:學生在進行數學運算的時候,如5+3=8就是在腦子裡呈現出5個蘋果加3個蘋果等於8個蘋果。

c.抽象邏輯思維是指在思維過程中以概念、判斷、推理的形式來反映事物本質屬性和內在規律的思維。如數學家、哲學家等。

(2)根據思維的邏輯性:直覺思維、分析思維

(3)根據思維的指向性:聚合思維、發散思維

(聚合思

猜你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