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襲爵血路》[襲爵血路] - 第二十四章 密布羅網(2)

體及時掩埋、處理妥當,算是江湖閱歷不足的少年犯下的第二個錯誤。
而犯錯,大多數時候是要交學費的。
正因內心自私的一面佔據了上風,回城出售物業套取逃亡乃至今後發展的資金,成了戴妮絲邁不過去的檻,她匆匆幫兩名受傷的下屬裹好傷,就置收拾現場戰鬥痕迹、掩埋屍體的正事於不顧,一門心思朝着家裡趕。
於是乎,賽爾斯的屍體就這麼擺在洞口原地不動,被不久後偷偷摸上山打探情況的「血狼傭兵團」留守成員輕易找到,從而才有了他們及時向伊凡.斯迪皮爾德報信的後續情節,進而給戴妮絲帶來殺身之禍。
假如身材火爆的女傭兵團長,腦筋能有她的胸部那麼發達,或者眼裡不是只剩下金錢的話,江湖經驗豐富的她,理論上再怎麼著急也不應該本末倒置,犯下如此明顯和致命的錯誤。
打掃好戰鬥現場,處理好賽爾斯和沃爾夫等人的屍體,完全是一件過程簡單而見效快收益大的事情。趁着黑夜將屍體往山溝裡頭一扔,不用多長的時間,血腥味就會引來覓食的飢餓猛獸,大快朵頤之下,淪為猛獸們的果腹之物,堪稱野外毀屍滅跡的不二之選。
黑燈瞎火的,等到守在山下的傭兵乍着膽子摸上來,能在兩眼一抹黑,蹤跡全無的深山密林裡頭,快速找到惡少的屍首才是怪事,能見到幾根骨頭就不錯了。
沒確定賽爾斯.斯迪皮爾德的下落,這些傭兵自然只能花大量的時間進行尋覓,即便是心知肚明惡少早已遭遇不測,也不敢在「活沒見人、死沒見屍」的情況下,貿然從事,灰溜溜跑回城裡稟報伊凡大統領。
那不是報信,而是找死。
換句話說,只需認真做好毀屍滅跡的工作,充分利用好與「血狼傭兵團」成員回城的時間差,戴妮絲自然有相對充裕的空間和時間,無論她想要直接逃之夭夭,還是按照目前的計劃,將自家傭兵團的全部資產套現之後再走,可行性和實操性都要高得多。
所有的這一切,環環相扣,選擇正確的做法,就能順利逃出生天;反之,只需其中任何一環出現問題,就會導致像現在這樣,既害了自己卿卿性命,又給救了她一命的諾爾默等人招惹相當大的麻煩。
其實她也不用腦想想,這曼尼福士特城是誰家的地盤。
憑藉上百年來打下的堅實基礎,積攢下來的黑白兩道深厚人脈,斯迪皮爾德家事實上就是本城的土皇帝,要風得風,要雨得雨,想要何種信息只需吩咐下來,不一會就能有詳細而靠譜的消息稟報上去,效率高得驚人。
這與他家口碑不好、民間怨聲載道、無數百姓對他們父子恨之入骨並不矛盾,純粹是手執權柄的上位者得天獨厚的優勢,只要他斯迪皮爾德家的城主之位沒丟,伊凡.斯迪皮爾德依然牢牢把持着城衛軍這個暴力機關,這種先天優勢和行政上的高效率就依舊存在。
想要見識到人民對他們的真實看法,只有等到他們家政治上倒台的那一刻,或是城裡出現遠比他們強大得多的存在,對他們惡行進行清算的時候,他們才能理解什麼叫做「牆倒眾人推」,什麼叫「惡貫滿盈」。
可憐對於戴妮絲來說,她沒能熬到親眼目睹雲開霧散,陽光普照的那一天。
常常有很多人以為,生活中的壞人就像戲劇舞台上面的角色那樣,標準化臉譜化,對誰都壞到透。然而現實世界根本不是這樣,即使是窮凶極惡的大壞人,世上也有他關心、愛護的人存在,能夠喚起他殘存不多的人性。
伊凡大公子就是這樣,對上外人,他是「恐怖的伊凡」,只有對上一母同胞的親弟弟賽爾斯,他才是和藹可親的好哥哥。
在十足耐心的詳細問清楚賽爾斯此行的目的,是否已經遇到獵物戴妮絲之後,他才冷酷地殺掉那幾名屁滾尿流趕回來報信的傭兵。
與此同時,為了將戴妮絲儘快捕獲,他下令城衛軍在她可能出沒的地方,布下了天羅地網。除非戴妮絲一回城就走,趕在伊凡.斯迪皮爾德得知弟弟死亡的消息,以及真兇是誰之前,她才有可能活着離開曼城。
正因如此,信息極端不對稱下面,戴妮絲從牙行完成洽談事宜,前腳剛回到傭兵團本部,城衛軍大統領後腳就能得到關於她行蹤的詳細報告,外出見過誰,談了些什麼。
綜合各種相關信息,戴妮絲想要逃跑。
這怎麼可能?
害死城主的小少爺,還能順利變現資產逃脫懲罰,逍遙法外,斯迪皮爾德家族豈不是成了天大的笑話,要被永遠掛在歷史的恥辱柱上,任人恥笑?
按照伊凡.斯迪皮爾德的觀點,戴妮絲註定只能像一頭烹熟的牝豬一樣,光着豐腴的身子被供奉在賽爾斯的靈前,以少牢祭品之一的合適面目出現,祭奠無辜死去的弟弟。
在這一件事情上,沒有任何商量的餘地。
該收網,捕捉獵物了。

猜你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