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大法官》[北宋大法官] - 第十七章 必須正確

這犯人上趕著認罪,但司馬光卻怎麽也高興不來啊!
不但不高興,反而為此惱怒不已。
他已經意識到他面對的不是一個乳臭未乾的黃口小兒,而是一隻狡詐的小狐狸。
而這隻「小狐狸」此時是一臉淡定從容,面對他的問題,更是從容不迫地反問道:「不知主審官可否認同,孝道是促成阿雲行兇的主要理由。」
司馬光微一沉吟,道:「此事還有待調查,可就算她是為求孝道,也不足以成為她脫罪的理由。」
他的語言漸漸變得更加謹慎,可見局勢對他而言,已經非常不利。
張斐搖搖頭道:「關於這一點,小民不敢苟同。自古以來,有多少英雄好漢,捨生取仁,捨生取義,捨生取孝,捨生取忠。
而我中華文明,忠孝是重於生命,基於此,捍衛孝道自然也重於捍衛生命。而根據我朝律法,當生命受到威脅時,你所做出的反擊,視為自衛,那麽捍衛孝道,當然也能作為自衛。
難道有人威脅到我們放棄對皇帝的忠誠,放棄父母的孝順,我們都不能做出反擊嗎?如果是這樣的話,那朝廷也就沒有必要提倡仁孝,忠義。」
這小子到底是哪裏蹦出來的?他真的只是一個平民嗎?這張口皇帝,閉口朝廷,他難道就不害怕嗎?
司馬光心裏冒出無數個疑問來,道:「但是捍衛孝道,可不是指去傷害一個無辜之人,而且你認為在守孝期間去傷害別人,此乃對父母的孝順嗎?」
張斐笑道:「故此小民為阿雲爭取的是防衛過當,而不是做無罪辯護。」
司馬光眉頭一皺,此時他心裏都不得不承認,這「過當」用得還真他娘的妙啊!
張斐繼續闡述道:「阿雲當然是有罪的,此乃證據確鑿,但她的目的是為了保護自己,是為了捍衛自己心中最重要的東西,只不過她選擇了錯誤得方法,但這是情有可原的,也不能因此而忽略她這麽做的初衷。
種種證據都已經證明她不是一個心腸惡毒之人,只不過她年紀和閱歷,都不足以令她想到一個更加高明的辦法,而且我們不要忘記,他的父母皆已經去世,家中只有一群想利用她謀取利益的長輩,沒有人能夠為她提供一絲幫助。
主審官不能奢望她能夠如你一般理性、聰明、冷靜地去處理每一個問題。其實如阿雲這樣的女子,是大有人在,她們中很少有人選擇了正確的解決方法,不是她們不懂何為孝順,而是她們感到絕望和無助。
從律法上來說,阿雲是在保護自己的過程中,傷害了一個無辜的人,這當然是屬於防衛過當。」
話說至此,張斐突然氣勢一斂,又謙卑道:「當然,小民只是一介平民,來此論辯,皆因陛下仁德所至,小民並無判決的權力,小民只能提供微薄的證據,來協助主審官。
不可否認的是,阿雲的確犯下重大錯誤,如果朝廷執意判決阿雲謀殺之罪,小民也懇請朝廷能夠表彰阿雲的孝心,讓她死後,也有面目去見其母親,相信這也是阿雲目前最渴望得到的,畢竟在她心裏,母親是要勝過自己的生命。」
此番話下來,王師元、齊恢、劉述等一干保守派,紛紛露出十分沮喪的表情。
相反王安石等一干革新派,紛紛露出得意的微笑。
司馬光直視著張斐,目光中充滿著怒火。
他憤怒啊!
他非常憤怒啊!
在對方沒有提供強有力證據的情況,他竟然無力反駁對方。
而明知道對方是在巧辨,卻又無力挽回。
關鍵的原因就在於,孝順在當代實在是非常非常重要。
就連皇帝都不能做出任何的不孝之舉。
而張斐巧妙的將孝道作為阿雲行兇動機,當然,張斐也確實提供了一些證據,足以證明阿雲是一個孝女,但二者到底有沒有因果關係,這就只有阿雲自己清楚,外人只能提供一些佐證從側面去證明。
這是司馬光完全沒有想到。
因為在此之前,大家都認定顏值是此案的行兇動機。
雖然張斐無法提供直接證據,證明阿雲不是因為顏值而行兇,但是司馬光也提供不出直接證據,證明阿雲就是因為對方貌丑而行兇,原本的鐵證,也就是阿雲自己的供詞,方才已經被張斐給摧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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