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個律師打官司》[請個律師打官司] - 第二章林誌殺人案(2)

那後果可能還要嚴重。我沒別的辦法,只能按照他們提示的內容招認了。」
臨海縣公安局刑警大隊。阿蠻按照工作慣例,向林誌的承辦人員提出了自己的工作意見:「趙大隊,案件疑點太多。林誌不承認他殺人的。」
「林誌在我們這可都交代了,為什麽你們律師一會見,他就翻供啊?」個頭一米八,長著國字臉的趙鵬故意拖長「啊」字的音調,意味深長地說。旁邊走過來個頭稍矮微胖的刑警副隊長李誌國,他輕輕地拍了拍阿蠻的肩膀:「命案必破,這可是上面對我們的要求。李律師,據說,你的律師證是考了不少年得來的吧……」
「不,不是,你們是誤會了我的意思。我是說你們要有證據。否則將來過不了法庭這一關,你們不是也很沒面子?」阿蠻的額頭上立馬滲出了豆大的汗珠!
「噢,你原來是替我們着想,這就是一個好同誌。按規定,你們到檢察院公訴階段才可以查閱本案的證據。因為你是一個好同誌,我們現在也就不瞞你了,提前給你看兩樣東西。」趙鵬拿出了幾張現場照片和兩份報告,把它推到了阿蠻的面前。
他們仔細的看着這幾樣東西,現場照片上顯示,這是位於縣城西三十公裏處的西老山,山勢陡峭,溝壑縱橫。在兩棵槐樹的前面有一條一米多深的土溝。土溝裏仰躺着一個下半身赤裸的女屍。死者的右腳踝上套著一條深藍色的短褲,短褲上綉著兩朵鮮艷欲滴的梅花。死者的胸前有大片浸透衣服的血跡。死者的身旁有一把帶柄的剔骨尖刀。
另外就是一份屍檢報告和一份物證檢驗報告。
屍檢報告顯示,死者因銳器刺破胸動脈,導致大出血死亡。死亡時間推斷為1993年6月3日晚10時至12時之間。
物證檢驗報告顯示,在女屍身旁的尖刀柄上提取一枚完整指紋。經鑒定,此指紋與林誌右手中指指紋吻合。
「從女屍旁邊的環境分析。這應該不是作案的第一現場。那麽我想問一下,我們找到第一現場了嗎?或者換句話說,現場是否有拖拽的痕跡?」阿蠻怯怯地問。
「那似乎並不重要吧。林誌的口供和現場的物證相一致,這就足以定案了。」趙鵬大手一揮,果斷的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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