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個律師打官司》[請個律師打官司] - 第三章張江南案的庭審

忙了一天的阿蠻剛回到家,妻子便埋怨起來:大女兒的醫療費又沒有了,治療的醫生已經和在醫院陪護女兒的阿蠻母親說了好幾遍了。因為阿蠻父親和她都出去干農活了。阿蠻祖母年事已高,腿腳不靈便。小兒子亮亮跑出去調皮,把鄰居的玻璃窗砸壞了……
「沒事,明天就發工資。現在實行事業單位工資改革,有業務收入的事業單位可以實行與創收掛鈎工資制。我們律師事務所經過反覆研究,按每個律師總創收的40%計發工資。這樣的話,這個月的工資能拿到兩abc 塊哩。」阿蠻說。
「哎呀,真的嗎?那這下可好了。」妻子拖地的速度明顯加快了不少。
「那我要吃火腿腸」小兒子亮亮趕忙躺在太奶奶的懷裏撒起嬌來。
「哎,乖,吃火腿腸,咱們明天就買給乖乖吃。」阿蠻的祖母忙答應著,用那松樹般的枯手撫摸着重孫子稚嫩的小臉。
「你還有臉要吃,把人家的玻璃窗子打壞了,還不知道人家要我們賠多少錢吶。」阿蠻的妻子朝兒子惡狠狠的瞪了一眼。
誰知小亮亮一點兒都不害怕,還向媽媽嘟起了小嘴:「太奶奶,媽媽要是不讓我們吃火腿腸,郵遞員叔叔給我們的那封信,我們就是不交出來,哼!」
老太太一聽這話,馬上慌了:「哎呦,真是老糊塗了。看我這記性,把這麽重要的事情給忘了。乖呀,快把信拿給爸爸,爸爸會買給你吃的,乖,聽太奶奶話。」
小亮亮連蹦帶跳的到裏屋,把那封信拿出來交給了阿蠻。阿蠻拆開一看,是臨海縣法院寄給他的張江南的開庭通知書。
臨海縣法院第五審判庭,正在開庭審理張江南訴劉翠蘭離婚案。
……
審判員:請被告針對原告的起訴意見答辯。
被告:原告所訴沒有任何事實和法律依據,我不同意離婚。
審判員;根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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